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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患纠纷
患者因身体不适住院,一级护理,但医生10多小时未查房,护士7个多小时未巡视,当晚11点30分医院电话通知家属称病危,后抢救无效死亡,医生诊断:1。脑疝病变?2。急性心肌梗死?医院要求尸检,家属同意(医院委托市卫生局请专家尸检),但尸检结果未查出死因。将标本送省里一司法鉴定中心检查并听证,仍未查出死因,但省里出了一个函,称标本未保管好致无法查明死因,市医学会鉴定称死于心源性猝死的概率较大,病人死于猝死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关,这种情况,医院有责任吗?
地区:湖南-永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医疗纠纷 提问时间:2015-04-29 16:52:48
提问者:ASK1430297568kfl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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